來源: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4年01月15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鐵嶺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鐵嶺市2024年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公開公布)
鐵嶺市2024年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
執法機關 |
檢查對象 |
檢查的具體事項 |
檢查依據 |
檢查時間 |
檢查方式 |
市發展改革委 |
鐵嶺縣雙樹子煤礦有限公司 |
(一)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和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情況,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安全生產相關要求情況,執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情況,汲取近期煤礦事故教訓自查自改情況。(二)正常生產煤礦證照是否齊全有效,是否簽訂《煤礦按照登記公布生產能力組織生產的承諾書》。停產煤礦管理情況,是否存在非法生產現象,復工復產推進情況。(三)年初到檢查月產量計劃及完成情況,是否在顯著位置公示煤礦生產能力和年度、月度生產計劃。(四)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帶班領導是否具備履職能力,帶班領導姓名是否在井口明顯位置公示,煤礦領導每月帶班下井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是否在煤礦公示欄公示。(五)三年采掘接續規劃制定及執行情況,煤礦是否存在采掘接續緊張情況。(六)煤礦原煤入洗入選情況和煤礦儲煤能力建設情況。(七)煤礦瓦斯抽采利用工作開展情況。(八)煤礦智能化建設推進情況。(九)電煤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情況和煤炭保供情況。(十)需要檢查的其他事項。 |
《遼寧煤礦安全監察局 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遼寧省地方煤礦安全監管局轉發應急管理部等四部委關于印發煤礦生產能力管理辦法和核定標準的通知》(遼煤安辦字〔2021〕53號)、《遼寧煤礦安全監察局 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遼寧省地方煤礦安全監管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工作的通知》(遼煤安辦字〔2021〕15號)、《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2023年煤礦依法生產專項檢查的通知》(遼發改煤炭字〔2023〕21號)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檢查煤礦現場、查閱資料、聽取匯報、詢問煤礦從業人員。 |
鐵嶺市韞達煤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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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展改革委 |
鐵嶺域內在建電力項目 |
(一)落實《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8號)、《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1號)、《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8號)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NB/T 10096—2018)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及要求情況。(二)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和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國家和省、市關于安全生產相關要求,執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情況;宣貫《防止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項重點要求》情況;落實《防止電力生產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2023版)》情況;落實國家能源局東北監管局 省發展改革委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遼寧省電力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北監能安全〔2023〕2號)、《鐵嶺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市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鐵安委發〔2023〕9號)和《鐵嶺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市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鐵安委發〔2023〕20號)等有關要求情況。(三)按要求設置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四)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五)落實安全生產投入情況。(六)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單位轉包或違法分包工程情況。(七)組織開展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八)嚴格落實應急管理及事故處置措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九)檢查組需要檢查的其他事項。 |
《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電力工程建設安全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遼寧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防止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項重點要求>宣傳貫徹工作的通知》、《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防止電力生產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2023版)>的通知》、《遼寧省電力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實施方案》、《鐵嶺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市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的通知》、《鐵嶺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市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企業自查、縣區督導、市級抽查相結合的方式 |
市發展改革委 |
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在管道保護范圍內施工作業的企業單位 |
檢查是否有違反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相關規定的行為。 |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檢查 |
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和物資 儲備局) |
各類糧食經營企業 |
秋糧收購檢查。 |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2004年5月26日國務院令第407號公布,2021年2月15日予以修訂)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條;《關于創新方式強化糧食購銷領域監管的通知》(遼糧發〔2023〕74號) |
第一、四 季度 |
現場檢查 |
各類糧食經營企業 |
統計制度執行情況專項檢查。 |
第四季度 |
現場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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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政策性糧食收儲企業 |
政策性糧食庫存檢查。 |
第二季度 |
現場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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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購銷企業 |
糧食購銷領域季度巡查。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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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儲備糧承儲企業 |
地方儲備糧年度考核。 |
第四季度 |
現場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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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電力企業及重點用電企業 |
開展電力監督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239號)、《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國務院令第196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09號修改)、《遼寧省電力設施保護條例》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隨機抽查、現場檢查 |
市公安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網吧) |
檢查網吧實名制落實情況。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63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0號修訂)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 |
電信運營商、銀行機構、醫院 |
檢查信息系統網絡安全防護情況、網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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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裝押運公司、保安服務公司、自招保安單位 |
檢查人員、槍支、車輛安全等情況;相關人員持證上崗、著裝、在崗在位等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64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32號修訂) |
隨機 |
現場調閱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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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嶺市客運集團、鐵嶺市公共汽車有限公司、鐵嶺市客運中心 |
檢查技防系統運行情況、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落實情況等公共安全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國務院令第421號公布)、《遼寧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條例》(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24號公布)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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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
養老機構 |
對養老機構違反《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的行為予以查處。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66號公布) |
第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 |
經營性公墓 |
對經營性公墓違反《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的行為予以檢查。 |
《殯葬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25號發布)《遼寧省公墓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96號) |
12月31日前 |
年檢及 隨機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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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市場主體名錄庫中的省直駐鐵企業、市屬企業 |
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工資支付情況“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423號公布)、《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公布)、《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的通知》(國市監信〔2020〕111號) |
1—5月 |
現場調閱審查、查驗相關材料等 |
開展日常巡視監察(重點檢查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各類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社會保險、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423號公布)《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公布) |
6—12月 |
現場調閱審查、查驗相關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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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資源局 |
按約15%比例,從全市測繪資質單位中隨機抽取測繪資質單位 |
對受檢資質單位的測繪資質、測繪活動情況、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測繪成果質量情況進行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
第三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 |
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和動物園 |
檢查野生動物養殖與衛生防疫、防逃措施落實和應急制度建設等情況;核查馴養繁殖單位有無違規養殖和經營利用行為;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有無野生動物非法交易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
第一、四季度 |
現場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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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林場苗圃、個體苗木苗圃 |
檢查是否持有林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和苗木、種子標簽;是否存在假冒偽劣行為;是否存在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種保護權行為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213號公布,國務院令第653號修訂)、《林木種子質量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令2006年第21號公布) |
第二季度 |
隨機檢查、現場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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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嶺市市域內生產礦山 |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制與公示公告情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制度落實情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實施與驗收情況。 |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遼自然資辦發〔2023〕53號) |
9月—11月 |
隨機抽查、現場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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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態環境局 |
排污單位、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 |
檢查環保裝置運行情況、檔案建立情況、減排措施落實情況;檢查排污單位的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的排放、儲存情況;建設項目、建筑施工現場污染物排放及項目審批、驗收情況,執行環?!叭瑫r”制度情況;執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情況;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其他規定的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3號)《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6號)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隨機檢查、現場檢查 |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高排放機動車停放場地 |
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的排放檢驗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對高排放機動車進行監督抽測。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遼寧省機動車污染防治條例》(省人大常委會2013年公告第6號公布,省人大常委會2018年公告第1號修訂)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隨機抽查、現場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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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運輸局 |
銀州區內駕校及職業培訓機構 |
檢查消防設施設備;汛期安全生產及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教學安全與安全隱患排查方面;教練員安全生產情況;教學車輛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32號公布)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查驗 |
銀州區內駕校及職業培訓機構 |
對銀州區內駕校及職業培訓機構進行不定期信譽考核。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務院令第406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64號修訂)《遼寧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遼寧省道路運輸經營信譽監督考核辦法》(遼交運管發〔2016〕449號) |
第二、四季度 |
現場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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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30所駕培機構 |
對全市30所駕培機構進行定期信譽考核;進行不定期信譽考核。 |
第四季度 |
現場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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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運輸局 |
銀州區危險品貨物運輸企業等 |
檢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安委會會議與安全例會情況;企業應急預案制定、評估、報備、演練情況;企業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等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務院令第406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64號修訂)《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3號公布)《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4年第5號公布,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號修正))《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30號修正)《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2019年第29號公布) |
第一季度 |
現場調閱檢查 |
檢查企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開展自評;企業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建立情況,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等情況。 |
第二季度 |
現場調閱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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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企業是否按照規定配備專職監控人員;是否建立監控人員檔案;監控人員實際操作情況,動態監控臺賬登記情況,各項規章制度建立與執行情況,違規駕駛員處理等情況。 |
第三季度 |
現場調閱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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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企業電子運單使用情況;企業駕駛員、押運員、裝卸管理員從業資格證是否齊全有效;車輛技術檔案填寫情況;事故報送、責任人處理情況,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情況。 |
第四季度 |
現場調閱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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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運輸局 |
銀州區普通貨物運輸企業 |
檢查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及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情況;動態監控情況;事故報告調查處理情況;應急管理情況;車輛管理等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務院令第406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64號修訂)《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4年第5號公布,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號修正)《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3號公布)《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30號修正) |
全年一次 |
現場調閱檢查 |
鐵嶺市客運中心有限公司 |
檢查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及企業資質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風險管理和隱患治理情況;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情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情況;應急管理;事故報告調查處理情況;涉及客運行業領域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務院令第406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64號修訂)《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0年第17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33號修正)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調閱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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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運輸局 |
銀州區內機動車維修企業 |
檢查機動車維修企業備案、規范經營、安全生產、市民投訴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6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64號修訂)《遼寧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94號修正) |
1—12月 |
現場查驗 |
銀州區內各客運企業 |
對轄區內七家客運企業進行年度經營信譽不定期考核,檢查客運企業安全生產情況、車輛狀況、駕駛員狀況、場地設施、疫情防控、衛星定位系統等方面工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遼寧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64號公布,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92號修正)《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0年第17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33號修正)《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5號公布)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詢問、調閱資料和檔案、攝錄和照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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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運輸局 |
銀州區內各出租汽車公司 |
檢查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情況;安全工作各項制度落實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遼寧省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58號公布)《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16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6號修正) |
1月4日至5日 |
現場檢查,企業各項規規章制度,調閱資料,尋問情況,聽取匯報,組織座談。 |
檢查春運工作方案落實情況。 |
1月29日至31日 |
現場檢查,春運企業安全工作安排部署落實情況,聽取匯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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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日常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安全生產月開展督促檢查。 |
1月29日至31日 |
現場檢查,調閱資料,尋問情況,聽取匯報,組織座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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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日常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安全教育落實情況;國慶節期間安全工作措施。 |
9月25日至27日 |
現場檢查,調閱資料,尋問情況,聽取匯報,組織座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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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日常安全生產落實情況;冬季轉換時期安全工作措施。 |
12月25日至27日 |
現場檢查,調閱資料,尋問情況,聽取匯報。組織座談、考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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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
生產建設項目企業 |
檢查企業在生產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水土保持工作開展落實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檢查、查閱資料 |
取用水企業 |
檢查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取水戶的取退水、計量設施運行、用水計劃執行、節水設施運行改造、水資源費繳納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0號) |
第二、四季度 |
隨機抽查、現場檢查、查閱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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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農業農村局 |
種子生產經營企業 |
開展春季種子市場檢查、冬季種子加工包裝檢查。檢查生產銷售的植物繁殖材料及植物產品是否經過植物檢疫,是否帶有植物檢疫證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04號公布,國務院令第588號修訂)《植物檢疫條例》 (1983年1月3日國務院公布,國務院令第687號修訂) |
第一、二、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檢查、抽樣檢驗 |
種畜禽生產經營單位 |
種畜禽養殖場動物防疫、檢疫申報、外引動物、養殖檔案、獸藥飼料安全使用情況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6號公布,國務院令第676號修訂)、《獸藥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4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26號修訂) |
第二、三、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或查驗、檢驗、鑒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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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藥生產經營企業 |
檢查獸藥的生產、經營環節(包括水產養殖環節)獸藥產品質量。 |
《獸藥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4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26號修訂) |
第二、三、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抽樣、查驗、檢驗、勘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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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農業農村局 |
飼料生產企業 |
檢查飼料的生產環節飼料產品質量。 |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6號公布,國務院令第676號修訂) |
第二、三、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抽樣、查驗、檢驗、勘驗 |
生鮮乳收購企業 |
生鮮乳收購許可證、收購、銷售和檢測記錄,生鮮乳運輸車輛準運證明。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6號公布) |
第二、三、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抽樣、查驗、檢驗、勘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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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養殖場 |
畜禽養殖場動物防疫、檢疫申報、外引動物、養殖檔案、獸藥飼料安全使用情況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6號公布,國務院令第676號修訂)、《獸藥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4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26號修訂) |
第二、三、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抽樣、查驗、檢驗、勘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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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屠宰加工企業 |
畜禽屠宰加工企業落實動物防疫、檢疫、肉品品質檢驗、安全生產等情況檢查。 |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38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42號修訂)《遼寧省畜禽屠宰監督管理條例》 |
1月份、第二、三、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抽樣、查驗、檢驗、勘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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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經營單位 |
監督檢查農藥經營以及農藥安全生產情況。 |
《農藥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16號公布,國務院令第677號修訂) |
第一、二、三季度 |
現場檢查、抽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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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農業農村局 |
動物診療機構 |
動物診療機構開展診療活動的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獸藥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4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26號修訂)《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22年第5號公布) |
第二、三、四季度 |
現場檢查、抽查 |
病死動物及產品無害化處理中心 |
檢查(抽查)動物防疫條件,病死動物收集、生產、殘值銷售、車間及運輸車輛消毒、企業執行無害化相關制度等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第二、三、四季度 |
現場檢查、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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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
檢查企業相關文件、產地生產投入品、生產過程質量控制措施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檢查、抽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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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生產經營單位 |
檢查生產銷售肥料登記、備案情況,肥料標簽情況。 |
《肥料登記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0年第32號公布,農業農村部令2022年第1號修訂) |
第一、二季度 |
現場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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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苗種生產、經營單位 |
檢查水產苗種生產、經營情況。 |
《遼寧省水產苗種管理條例》(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公布,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訂) |
第三季度 |
現場檢查、抽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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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生產單位 |
監督檢查漁業及漁業船舶的證件以及漁船、漁具、漁獲物和捕撈方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
第二、三、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或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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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網吧) |
對網吧進行實地巡查,檢查是否合法經營。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63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52號修訂)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查驗 |
娛樂場所 |
檢查娛樂場所是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8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32號修訂)、《娛樂場所管理辦法》(文化部令第55號公布,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0號修訂)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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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經營單位及個人 |
檢查是否含有禁止內容的藝術品,是否能證明所經營藝術品的合法來源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
《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文化部令第56號公布)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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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市場 |
檢查演出企業及個人是否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的情況。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39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32號修訂)、《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文化部令第47號公布,文化和旅游部令第9號修訂)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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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文化經營單位 |
檢查是否存在提供含有禁止內容的互聯網文化產品或者提供未經文化和旅游部批準進口的互聯網文化產品等情況。 |
《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文化部令第51號公布,文化部令第57號修訂)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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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 |
文物市場 |
檢查是否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的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77號公布,國務院令第687號修訂)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查驗 |
廣播電視機構、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 |
開展廣播電視行政執法檢查,查處相關違規行為;檢查廣播電視廣告及電視購物短片;查處擅自生產、進口、銷售、安裝和使用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行為。 |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國務院令第129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03號修訂)、《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28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32號修訂)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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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旅游經營活動的企業 |
檢查旅游經營活動行為是否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的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國務院令第550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32號修訂)、《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國家旅游局令第30號公布,國家旅游局令第42號修訂)、《旅游安全管理辦法》(國家旅游局令第41號公布)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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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 |
從事旅游服務活動的人員 |
檢查導游服務行為是否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的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3號公布,國務院令第687號修訂)、《導游管理辦法》(國家旅游局令第44號公布)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查驗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網吧) |
對網吧進行實地巡查,檢查是否合法經營。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63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52號修訂)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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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衛生健康委 |
市屬直管企業 |
檢查是否有職業危害告知、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危害檢測報告、評價報告、警示標識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檢查 |
全市職業健康體檢機構 |
檢查是否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涉及放射檢查項目的還應當持有《放射診療許可證》;是否具有相應的職業健康檢查場所、候檢場所和檢驗室,建筑總面積不少于400平方米,每個獨立的檢查室使用面積不少于6平方米;是否具有與備案開展的職業健康檢查類別和項目相適應的執業醫師、護士等醫療衛生技術人員;是否至少具有1名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執業醫師;是否具有與備案開展的職業健康檢查類別和項目相適應的儀器、設備,具有相應職業衛生生物監測能力;開展外出職業健康檢查,應當具有相應的職業健康檢查儀器、設備、專用車輛等條件;是否建立職業健康檢查質量管理制度;是否具有與職業健康檢查信息報告相應的條件等。 |
《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2015年第5號公布,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2019年第2號修訂)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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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衛生健康委 |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 |
檢查是否以書面形式與用人單位明確技術服務內容、范圍以及雙方的責任;是否按照標準規范要求開展現場調查、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現場采樣、現場檢測、樣品管理、實驗室分析、數據處理及應用、危害程度評價、防護措施及其效果評價、技術報告編制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活動;技術服務內部審核、原始信息記錄等是否規范;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檔案是否完整;技術服務過程是否存在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情況;是否按照規定向技術服務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報送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相關信息;是否按照規定在網上公開職業衛生技術報告相關信息等。 |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令2020年第4號公布) |
第二、四季度 |
現場檢查 |
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 |
檢查檢測實驗室是否具有良好的內務管理,整潔有序;檢測儀器是否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配有必要的防污染、防火、防盜、控制進入等安全設備及相關措施;是否有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并嚴格按照文件開展質量控制工作;放射性物質檢測場所是否符合放射衛生有關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是否有使用放射性標準源或標準物質控制檢測質量的措施;是否有參與實驗室間檢測能力驗證活動的記錄;檢測方法是否采用國家、行業或地方規定的方法或標準;是否有檢測方法細則、儀器操作規程、樣品管理程序和數據處理規則等作業指導文件;是否為檢驗樣品建立唯一識別系統和狀態標識;是否編制有關樣品采集、接收、流轉、保存和安全處置的書面程序等。 |
《衛生部關于印發<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等文件的通知》(衛監督發〔2012〕25號) |
第二、四季度 |
現場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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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 |
對市場主體年報公示信息、登記事項進行“雙隨機”抽查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第746號令)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國務院第654號令) 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國家工商總局第67號令) |
7—12月 |
現場調閱審查 |
重點用能單位監督檢查 |
檢查是否配備與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計量檢測設備,列入國家強制檢定目錄的計量器具是否檢定合格,是否建立相應的計量管理制度,用能企業是否依法依規配備能源計量器具。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能源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1號) |
4—11月 |
現場調閱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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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器具生產及使用單位監督檢查 |
是否建立了相應的計量管理制度,是否配備了專(兼)職的計量管理人員;在用強檢計量器具是否依法進行了周期檢定,是否建立了計量器具臺帳,是否建立了周期檢定、維護、保管、報廢、更新制度和各種日常的不定期自查制度;是否存在使用未經檢定、檢定不合格或者超過檢定周期的強檢計量器具。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計量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752號) 《計量器具新產品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8號) 《眼鏡制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1號) |
4—10月 |
現場調閱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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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加油機、加氣機經營單位計量監督檢查 |
檢查在用加油是否按周期檢定,各部位鉛封是否完好,其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檢查是否存在改裝主板或芯片、加裝作弊裝置等計量違法行為;結合地區實際,對有消費者投訴或檢定不合格率較高的加油進行現場檢定,測量其計量偏差是否在規程范圍內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31號) |
6—11月 |
現場調閱審查 |
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 |
檢查是否配備相應環境監測用計量器具,所配備計量器具是否滿足環境監測要求;在用計量器具是否依法進行了計量檢定或定期校準,是否具有有效的計量檢定證書;是否制定計量管理制度,是否設立專(兼)職計量管理崗位和配備人員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計量法實施細則》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0號) |
3—11月 |
現場調閱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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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和授權單位監督檢查 |
執行檢定、測試工作的規范性及相關報告的真實性,人員培訓情況、標準保存情況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15號) |
3—11月 |
現場調閱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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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商超、藥房 |
系統成員是否轉讓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條碼;經銷的商品是否印有未經核準注冊、備案或者偽造的商品條碼;是否未經核準注冊使用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商品條碼,在商品包裝上使用其他條碼冒充商品條碼或偽造商品條碼,或者使用已經注銷的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商品條碼。 |
《商品條碼管理辦法》(國家質監總局令第76號 ) |
第三、四季度 |
現場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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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
檢查企業標準聲明公開、制定、實施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
第三、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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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 |
檢查是否持續保持資質認定獲證條件。 |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8號)、《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9號) |
4—11月 |
現場調閱審查 |
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獲證組織及實施認證活動的認證機構 |
檢查強制性認證產品是否持續保持產品獲證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1號) |
3—11月 |
現場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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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認證的獲證組織及實施認證活動的認證機構。(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食品農產品認證等) |
檢查是否持續保持獲證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國務院令第764號)、《認證機構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令第31號)、《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令第61號) |
3—11月 |
現場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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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雙隨機、一公開”抽取的農資生產、銷售企業 |
農資市場聯合檢查:主體登記事項、注冊資本合法性;產品質量、標識標注合法性。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46號) |
第一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查驗、檢驗 |
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單位 |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制度情況的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
4—10月 |
現場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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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常規檢查 |
檢查企業是否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其他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的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7號)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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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常規檢查 |
檢查企業是否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其他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的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7號)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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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銀行、財產保險公司、人壽保險公司 |
檢查企業是否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情況;是否存在違反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情況;是否存在違反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第52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
第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 |
市統計局 |
全市范圍內所有統計調查對象 |
查看統計原始記錄及統計臺賬,會計、稅務賬本,施工現場、生產現場、庫存等情況以及工業、投資、貿易、服務業、農業、人員工資等統計原始報表數據,檢查是否存在拒報、虛報、瞞報等統計違法現象,是否存在指令報送、代報等統計違法現象。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81號公布) |
第二、三、四季度 |
現場檢查 |
市醫療保障局 |
醫保定點醫療機構 |
對納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的監督檢查;對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監督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5號公布) |
第二、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或大數據篩查 |
市醫療保障局 |
醫保定點零售藥店 |
對定點零售藥店的醫保協議履行情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情況、藥品服務等進行監督檢查;對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監督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5號公布) |
第二、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或大數據篩查 |
基本醫保參保人 |
對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待遇的監督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5號公布) |
隨機 |
現場調閱審查或大數據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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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氣象局 |
升放氣球資質單位及其升放活動 |
對升放氣球資質單位的監督檢查內容包括:資質情況、人員情況、場所情況、安全管理制度情況和安全條件情況;對升放氣球活動的監督檢查內容包括:資質證情況、專人值守情況、活動審批情況、升放氣球活動情況、系留氣球加裝快速放氣裝置情況、設置識別標志情況和警示標志、配備消防器材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升放氣球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9號公布,中國氣象局令第36號修訂) |
第一、三季度,重大節假日 |
現場調閱審查 |
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生產車間或庫房、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 |
防雷裝置安裝情況、防雷裝置日常維護情況、防雷裝置檢測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國務院令第570號公布,國務院令第687號修訂)、《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20號公布,中國氣象局令第24號修訂)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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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氣象局 |
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單位 |
作業人員、作業裝備、安全射界圖、管理制度、作業記錄等情況,以及裝備庫、彈藥庫等重點場所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6號) |
第一、三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 |
市煙草專賣局 |
隨機抽取的煙草零售戶 |
檢查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情況以及規范經營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223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50號修訂)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實地檢查 |
市郵政管理局 |
寄遞企業 |
(一)統計基礎情況。重點檢查是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郵政行業統計管理辦法》規定開展企業統計工作;是否確定專、兼職人員承擔本單位統計工作,并建立離崗交接制度;是否落實統計原始記錄和統計臺賬(含電子臺賬)制度,并嚴格落實統計工作責任制;被加盟企業是否按照規定組織、指導、監督加盟企業的統計工作。(二)數據質量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建立健全統計資料填報審核制度,各上報報表是否經單位負責人審核批準;統計報表中數據是否與企業實際數據一致,重點核查業務量、業務收入、從業人員等相關指標情況;報送數據存在異常的是否附加情況說明;是否存在無正當理由調整數據行為;是否存在拒報、遲報、漏報、虛報、瞞報、錯報等統計違法違規行為。 |
《郵政行業統計管理辦法》(通運輸部令2013年第8號) |
5月 6月 7月 |
現場調閱審查 |
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鐵嶺市分公司、各寄遞企業、各分支機構 |
標準化及服務質量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快遞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97號)、《郵政普遍服務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19號)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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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郵政管理局 |
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鐵嶺市分公司 |
紀特郵票發行情況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郵票發行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 2013年第5號修訂) |
28個發行首日 |
現場調閱審查 |
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鐵嶺市分公司、各寄遞企業、各分支機構 |
行業安全生產檢查(含國家重大活動期間安全保障檢查、機要通信及“掃黃打非”)。 |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郵件快件實名收寄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24號)、《郵政業寄遞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0年第1號)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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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鐵嶺市分公司、各寄遞企業、各分支機構 |
生態環保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郵件快件包裝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號)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調閱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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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應急管理局 |
非煤礦山行業 |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現場安全情況、指導監督相關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20)、《尾礦庫安全規程》(GB39496—2020) |
第一、二、三、四季度 |
現場查閱、檢查 |
制造業行業 |
檢查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1—12月 |
現場查閱、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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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檢查抗震設防要求執行情況和地震安全性評估工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23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09號修訂) |
第一、四季度 |
現場查閱、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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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防震減災知識宣傳義務的相關單位 |
檢查有關單位的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
第二、三季度 |
現場查閱、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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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行業 |
檢查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公布,國務院令第645號修訂) |
1—12月 |
現場查閱、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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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應急管理局 |
煙花爆竹行業 |
檢查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公布,國務院令第666號修訂) |
1—12月 |
現場查閱、檢查 |
煤礦行業 |
檢查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1—12月 |
現場查閱、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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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支隊 |
機關、團體、企業單位(重點單位、一般單位) |
檢查消防許可及驗收備案、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控制室、消防設施器材、消防設施器材、其他消防安全管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07號發布,公安部令第120號修訂)、《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22號公布)、《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應急管理部令第7號)、《遼寧省消防條例》(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53號公布,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103號修訂) |
1—12月 |
現場檢查 |